每年至少一次的商業軟體大拜拜,總聽聞業界許多人又開始收到某某大廠的律師發函警告信。
其實我倒覺得,這些每一次狂灑出去的律師函,都是又一次自由/開源/免費軟體使用者或有興趣跨入者的催票者。
為什麼這麼說?
- 盜版使用者
如果沒錢或想省錢者,就可能在網路搜尋「替代方案」、「alternative」時找到自由/開源/免費軟體。
註:不管是否支持自由軟體,都不應該使用盜版軟體。
- 正版使用者
理所當然的火冒三丈,花大把的錢買你家軟體使用,憑什麼懷疑我使用非法使用,還直接寄律師函過來?
所以很多人從此改走他路,例如收到警告後,3dsmax 更換為 Blender、MSOffice 更換為 LibreOffice ... 等等,已經聽過很多的案例啦!
所以標題的故事,即源於此。